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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优秀拍卖企业家李治国(2012年拍卖通讯第19期)时间:2012-01-18 李治国,1998年从事拍卖工作,长沙市拍卖行总经理,省拍协常务理事。省拍协2011年12月27日会长会议评审决定,李治国为湖南省优秀拍卖企业家。(一)勤于学习,善于思考。坚持学政治、学法律、学业务、原则性强、业务熟悉。2002年4月19日,他作为湖南省认定的拍卖师,参加省首届“金雷杯”拍卖技巧比赛,是荣获“金雷杯”奖的十位拍卖师之一。(二)敢于开拓,奋勇创新。从事拍卖工作13年来,他成功设计和参与完成了罚没物资、破产企业财产、房地产、机动车、土地营运权、户外广告经营权、国有股权、省广电插播发布权、国有储备粮、无形资产等一系列大型拍卖活动,并成功运作了长沙市第一次抵税物资拍卖和林国悌赃物拍卖,长沙市第一次慈善红酒拍卖、湖南省第一次排污权拍卖,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(三)业绩显著,发展持续。公司近五年总成交5.56亿元,其中2011年拍卖成交达1.3亿元,年年 。 评为湖南省先进拍卖企业。 业 (鸣真) |